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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集镇工业园区扶贫厂房1#厂房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26 18:01  访问量:       来源: 仪征扬子投资集团        保护视力色:

1.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刘集镇工业园区扶贫厂房1#厂房钢结构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刘集镇工业园区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1028.71平方米,钢结构一层;高度14.45米;最大跨26米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4月~2021年9月(暂定153天)

(4)计划投资额:约1050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刘集镇工业园区扶贫厂房1#厂房钢结构工程:材料采购、加工、安装,包括验收及资料等与钢结构施工相关的全部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未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6)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7)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8)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请申请人于2021年4月1日10:00时前到仪征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209室)报名,同时报送资格预审材料并缴纳报名费用叁佰元人民币。

7.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投标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各一份:(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2月~2021年2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9)其他申请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

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伍万元整,要求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仪征市天盛村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仪征市支行;账号:3200174703605942886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仪征市石桥河北路111号

联系人:邱工

电话:0514-83428871

邮箱:1243297429@qq.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1日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编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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